10月16日下午,深圳市管道天然气正式销售价格听证会在市物价大厦举行,近4个小时里,20名听证代表有赞成调价,也有反对声音,观点时见交锋。 对于管道天然气的价格安排,大多数代表的意见是不赞成调高居民、公福和学校用户的价格,对工商用户的价格上调幅度也不宜过大,以降低社会负担,保证深圳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而在低价气气源的分配上,多数代表认为低价气在未来几年的采购量增长幅度高于社会需求,因此气源分配上要优先考虑居民、公福和学校用户的需求,富余的平价气才供应工商业用户。 市燃气集团 提交两套调价方案 自去年11月起,深圳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开始了为期一年的“试行价”,试行价中居民用气价为3.50元/立方米。根据市燃气集团提交的听证报告,对比试行价,两套方案的居民用气价格均略有上涨,每立方米分别上涨0.29元、0.36元。 市燃气集团负责人在会上介绍了两套方案,并就方案中的价格比试行价高做出了解释:首先,目前从现货市场采购的高价气比重已远远高出原先制定的计划。其次,当初的市场采购价是3.18元/立方米,而现在气价已高达6.59元/立方米。且上述两方面因素还在加剧。采购成本增加了,重新审核的价格也就比试行价有所提高。 反对涨价方 不用采购 高价气 声音一:低价气够用为何还要采购高价气,导致成本增加? 代表冯江认为,燃气集团在报告中说,采购高价气比例成逐年上升趋势,是造成成本增加的主要原因。但是根据深圳燃气集团提供的数据,80万户深圳居民年用气量是10.43万吨,而2008年广东LNG供应深圳用气是17.57万吨,也就是说多出了7.14万吨,低价气够用,为什么还要去采购高价气? 来自媒体的代表肖雄也认为,深圳市天然气气源结构由低价气跟高价气组成,低价气占到80%多。按照燃气集团跟澳大利亚签订的合同,以后每一年的低价气供应量是逐年增加的,也就是说这个成本是逐渐往下走的;另外2011年西气东输工程也会使深圳得到更多低价气的优惠,所以定价应注意这两方面的因素。 声音二:3.5元/立方米的价格下,燃气集团并没有亏损。 靳丽娟代表指出,在居民用户都使用不议价的低价气的情况下,在3.5元/立方米的价格下,燃气集团并没有亏损,否则不会申请上市,只是按照燃气集团的说法是没有达到预期利润,因此这次将居民用户的用气价格定为3.79/立方米不是为了止亏,而是为了赢得更多利润。 声音三:考虑到金融风暴等各方因素,此时不调或少调较好。 代表胡安建议定价可以稳定在原来试行价的基础上或稍做调整,理由是原来的试行价没有使企业亏损,深圳燃气集团还能够承受原来的试行价;此外,就当前经济形式看,此次向上调整价格的时机不好,此时不调或少调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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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适当调价方 涨幅能接受 声音一:低价气足够供应居民及学校公福用户,建议采用方案一。 代表张春雷对于提交的两套调价方案,倾向于方案一,因为从燃气集团与大鹏液化天然气公司25年的采购合同可以看出,在未来4年里,它的采购量逐年增大,随后的4个合同年的合同供应量将以环比13%以上的幅度增长,而管道销量年均增长11.68%,这说明广东大鹏天然气公司所供应的天然气量还是可以满足居民及学校、公福用户需要的,而且还可能有富余的低价气满足工商用户的需要。 声音二:居民用气涨幅不是很大,方案一能接受。 媒体代表程连红认为,天然气定价要考虑各方面的利益;从公平、公正、维护企业发展角度来说,我认为居民用气涨幅不是很大,方案一能接受。但是我觉得工业企业、商业企业的有点高,因为商业企业直接面对的也是消费者,如果价格定得太高的话,可能最后成本也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最后加重负担的还是消费者。所以建议在定方案时,工商业企业的价格还是要本着既要促进深圳经济和谐发展,也要维护消费者和经营企业的利益,公平、公正的定价。 声音三:居民用气价基本维持不变,工商业用气适当调整。 代表朱大华指出,与国内其他一些城市相比,深圳市管道天然气的销售价格处于偏上的水平,因此,深圳市管道天然气正式销售价格应以试行价格为基础,居民用气价格基本维持不变,工商用户的用气价格在合理分摊配气费用和利润基础上适当调整,但上调幅度不宜过大。 声音四:调价对市民生活开支影响不是很大。 代表李诗文表示,目前,深圳的定价不是最高的,全国使用管道气的城市很大一部分管道设施由政府投资,并且政府有补贴,同时还向用户收取开户费,深圳主要管网由企业投资,并且开户费从2006年就停止收了。此外,调价以后对市民生活没有很大影响。按照每户平均每月使用18立方米计算,按照方案二,月平均支出是69.48元,较原来的液化石油气少支出46.64%,比天然气试行价也就高出6.48元。 代表卢峥支持方案二,她谈到,方案二是在保证居民和学校、公福用户能够享受较低的价格,维护社会的安定,同时又能反映国家在很多时候提倡的需要全民具有节能减排的意识,使得资源得以有效的利用。 听证会上,听证代表还对如何完善价格联动机制、作价公式,还有防止过度投资及税收计算里面的不合理等问题,提出了很多合理性的建议。 链接 市燃气集团调价方案 方案一 (1)居民及学校、公福用户 所使用天然气全部为广东大鹏公司照付不议合同气。居民及学校、公福用户综合销售价格为3.8344元/立方米;按居民及学校、公福用户的供气量比重88%:12%、比价1:1.1计算,居民及学校用户销售价格为3.79元/立方米,公福用户销售价格为4.17元/立方米。 (2)工商业用户 所使用天然气为现货市场高价天然气和扣除居民及学校、公福用户按95%比例使用后剩余的广东大鹏公司照付不议合同气。工商业用户销售价格(中准价)为5.42元/立方米(含税),上浮5%的最高限价为5.69元/立方米(含税)。 方案二 (1)居民及学校、公福用户 所使用天然气为95%的广东大鹏公司照付不议合同气和5%的现货市场高价天然气。居民及学校、公福用户综合销售价格为3.9101元/立方米;按居民及学校、公福用户的供气量比重88%:12%、比价1:1.1计算,居民及学校用户销售价格为3.86元/立方米,公福用户销售价格为4.25元/立方米。 (2)工商业用户 所使用天然气全部为现货市场高价天然气。工商业用户销售价格(中准价)为5.57元/立方米(含税),上浮5%的最高限价为5.85元/立方米(含税)。 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和定价公式:天然气销售价格由天然气采购成本、配气费用、利润和税金四部分组成,实行天然气销售价格与采购成本相联动的定价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