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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燃气行业商会拟修改自律公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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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赣州晚报 更新时间:2010/3/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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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赣州晚报“3·15特刊”刊发了《液化气短斤少两,业内潜规则?》一稿,对赣州市液化气行业的潜规则进行了深入报道,引起液化气行业人士的高度关注。3月16日,赣州市燃气行业商会召开会议,就行业自律公约中有关液化气的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将加大对短斤少两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利益,维护行业形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据商会负责人介绍,液化气经营企业认为,赣州晚报“3·15特刊”关于液化气行业潜规则的报道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行业内一个久治未愈的“顽疾”,对行业诚信经营将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赣州市燃气行业商会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有关整治工作。 3月16日上午,赣州市燃气行业商会在赣南宾馆召开会议。会议对《赣州市燃气行业自律公约》提出了修改草案,要求从事燃气经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共同创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修改草案规定,为坚决遏制违规行为,对短斤少两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企业,没有达到30±0.5公斤重量的,特别是没有封口、属于“瓶倒瓶”的,将处以重罚。会员们认为,罚款可以由原来的500元至3000元调高至1000元至1万元;对有“瓶倒瓶”行为的接瓶送气员,一经发现应处以重罚,屡教不改的不得从事接瓶业务,造成事故的须追究经济和刑事责任。目前,该修改草案仍在进一步完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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