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了燃气使用手续,却不想成了用气“黑户”,燃气公司要拆燃气表,业户坚决不允许,双方僵持不下。4月1日上午,记者闻讯赶到了现场。
居民:办了用气手续却成“黑户”
记者在朝阳街一家汽车用品商店内找到了当事人——某商店老板。他说,大约在1998年自己曾在延边二中对面一家公司工作,当时公司为了工作需要安装了燃气表,并办理了相关用气手续,只是不记得是用公司名义还是自己的名义。公司解体后,自己来到朝阳街开了一家汽车用品商店,将燃气表也移了过来。在移燃气表时,自己付清了前期的燃气费用和移表的费用,当时也有收据,只是后来日久找不到了,而自己也记不清是何时搬到朝阳街开店的。两三天前,燃气公司在检查时发现了自家的燃气表,但却说是“黑户”,要立即拆除燃气表。
这位商店老板表示,明明是办理了用气手续,虽然手里已没有任何相关收据,但是前前后后的施工都是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所为,燃气公司里的一些负责人可以作证,燃气公司也应该有底账,自己当然不答应拆表。
燃气公司:没有底账,拆除是因为存在隐患
燃气公司一位负责人表示,他们已将公司内的资料全部查了一遍,没有发现该居民的用气手续,移表的施工记录也没有。该负责人说,居民使用燃气管道的燃气必须要和燃气公司签用气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公司也会留有底账,如果没有底账,根据《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要对用气“黑户”追究法律责任。
除了找不到底账外,该负责人还表示,该用户的燃气表已经存在安全隐患。据其介绍,燃气表的使用年限为6年,而每年还要进行安检,该用户的燃气表已用了十多年,随时都有燃气泄漏的可能,燃气管道有焊接现象且没有经过防锈蚀处理,这些都会带来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协调 双方和平解决
一方要拆表,一方不允许。一方没收据,一方没底账,燃气公司只好找来市供水供热燃气管理监察大队的执法人员。执法人员表示,既然存在安全隐患,燃气表一定要拆,并建议双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
燃气公司负责人表示,可以不追究这商店老板的其他责任,该老板所说的证人由于均已调离燃气公司,商店老板能够找到这些证人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移表时的用气数据,以便核实移表后的用气量,之后补交用气费用就可以。
商店老板也表示,燃气表既然有安全隐患可以拆除,毕竟这会威胁到四邻,自己也非常愿意补交燃气费用,之前之所以没交是没有接到交费通知,而且自己的生意也很忙就给忽视了,他将立即找到相关证人,然后到燃气公司交费。
4月1日下午,燃气公司工作人员来到这家汽车用品商店内,拆除了这个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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