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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价改思路初定 增量气挂钩国际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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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更新时间:2010/5/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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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自4月25日起,国家统一运价标准的天然气管输价,每立方米提高0.08元。此次提价涉及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重庆、四川、云南、青海11个省市。 辽宁、吉林、河北等省份已上调管输价格。发改委称,管输价格调整目的是缓解企业亏损,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和安全工期。但是,仍挡不住公众对天然气价格改革的猜测。 记者从接近国家发改委人士处获知,目前发改委已经形成气价改革的初步方案。“价改思路是‘增量气’与国际气价挂钩,原有气量执行国内气价,国内天然气价格暂时不变。即为,‘老(保有量)气老价,新(增量)气新价’。” 若按初步方案,在2010年执行,“增量气”指超过2009年使用量的天然气,这一差额部分将执行国际标准气价,无论实际使用的是进口气还是国产气。2009年中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为874.5亿立方米,业内专家预计2010年国内天然气总需求量1100~1200亿立方米。这意味着,新增的200~300亿立方米天然气将与国际气价接轨。 输费提高利好石油企业 中国天然气价格由国家统一定价,包括出厂价、管输价、城市管网价三部分,出厂价和管输价由国家实行指导价,终端价格由地方政府定价。 “管输价实行严格政府定价,对不同地区、不同管径、不同距离的管道分别定价。天然气管道运输费=管输成本+税金及附加+所得税+利润。”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董秀成解释。 管输价格调整由管输企业向政府提出申报,政府部门征求主要用户意见后,确定最终管输价格。 “0.08元/立方米虽不高,但对石油企业投资积极性是一个调动。由于国内管输费率较低,长时间不做调整,再加上管道实际输气量要小于设计量,管输企业亏损严重。”石油石化行业资深专家张抗说。 川渝地区天然气管输费自1997年以来,连续13年未做调整。输气距离在50千米以下时,计征管输费0.036元/立方米,451-500千米时管输费只有0.085元/立方米。 “从2003年以后,川渝管道公司亏损逐年增加。”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副总经理周志斌称。周志斌一直建议发改委尽快调整管输收费水平,推动企业加大管网投资力度,为拓展天然气市场创造条件。 董秀成指出:“当前,国内管输价格体系缺少公开、公正、合理、透明的定价原则、依据和程序;管输费率不是按照管道设计输气量收取,而是按照实际输气量收取,实际管输费一般不能补偿管输业的服务成本。” 如此看来,价格的提高应该是对上述问题的一个弥补。发改委在通知中亦称,“为缓解企业亏损,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和安全工期。” 但在外界看来,此次价格提高,可解读为天然气价格改革前奏,发改委在为改革方案的出台铺路。但发改委官方从未证实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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