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意见要求,推动天然气出城、上路、辐射城郊中心镇、中心村,力争用3-5年基本实现“气化山东”目标,城镇居民管道普及率达95%以上。
意见要求,当地政府及燃气主管部门要大力予以扶持,有条件的,政府要积极投资组建燃气公司,也可招商引资成立合资合作股份公司,但政府必须持有相当比例的国有股份。对跑马圈地无实力的燃气企业已占领的市场和项目要下决心予以清理,对分散的市场和资源要优先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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