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然气资源税额或增3.5倍
[ 来源:中国证券报    更新时间:2010/5/26   ]

    资源税改革率先在新疆试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易贸资讯计算,对于新疆地区而言,从价计征的天然气资源税税额将是从量计征的4.5倍。

    2009年新疆地区全年天然气产量约33亿立方米,现行的天然气资源税税额为9元/千立方米,资源税总额为0.3亿元。若按照5%的从价方式计征,2009年中石油天然气平均售价为820元/千立方米,资源税总额为1.35亿。比较得知,新疆地区从价计征后,天然气资源税税额将是从量计征税额的4.5倍。

    据悉,目前资源税具体执行文件尚未下达,新疆油田公司正在等待征收的时间、税率比例等细节。

    业内人士指出,由于天然气出厂价采取国家定价,因此资源税改革带来的巨额“价差”暂时不会向下传导,石油公司可能暂时背负这笔成本。不过新疆是中国天然气主产区,资源税改革先于天然气价格改革启动,将为价改铺路,终将提高我国国产天然气的成本,推动天然气终端价格上升。

    不过,中石油已经多次呼吁,将资源税改革与特别收益金等资源类税费改革统筹考虑,避免重复征收。

    易贸认为,此次天然气资源税改革的意义在于从国产天然气源头促进能源节约、引导资源的合理配置。若年内天然气价改和资源税改革并举,将进一步利用价格杠杆平衡中国天然气的供需状况。   
 
 

 上一篇文章: 青海油田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开工
 下一篇文章: 管输价格尘埃落定气价改革即将登场
顶部】【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信息
  中石油最大炼化项目事… 
  教育考试制度改革方案… 
  外交部回应核弹头数量… 
  神十本月中旬择机发射… 
  李克强应约同欧盟委员… 
  6000家机构承诺不接受… 
  广西将正式施行艾滋病… 
  北京人力社保局:建议… 
供应信息
求购信息
如果您需要我请点我... QQ:630654366
返回首页联系我们会员注册会员登录会员服务回到顶部
皖ICP备05013160号
网络实名:燃气表网 通用网址:燃气表网
服务电话:0551-3448670 传真:0551-3448670 手机:13966768269 E-mail:gmeter@126.com
(C)版权所有:燃气表网 网址:www.gmeter.cn  www.gmeter.com.cn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0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