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非居民天然气价格明起上调
[ 来源:北京晨报    更新时间:2010/9/27   ]

    晨报讯 (记者 姜葳)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获悉,受国家统一提高国内天然气价格出厂基准价格影响,经市政府批准,从9月28日起,本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统一平均上调0.33元/立方米。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陕京管道输气系统供应本市天然气门站的基准价格于6月1日上调0.23元/立方米,并在基准价格基础上再上浮10%,共影响本市非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上涨0.33元/立方米。

  另外,为落实国家工业用气与服务业用气同价政策,促进服务业发展,工业用气、公共服务用气价格合并为“工商业用气”类别,价格由2.35元/立方米和2.55元/立方米统一调整为2.84元/立方米;供暖用气、制冷用气、热电联产用气价格合并为“发电用气(含供暖、制冷)”类别,价格由1.95元/立方米、1.95元/立方米、1.85元/立方米统一调整为2.28元/立方米。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的天然气价格由1.90元/立方米调整为2.23元/立方米。今后本市气价类别将由现在的7大类简化为居民、工商业、发电(含供暖、制冷)和压缩天然气母站4大类。

  据介绍,针对本市天然气需求量冬季较大、夏季相对较小的消费特点,本市将试行季节性差别气价政策。各燃气企业供应非居民大用户的价格,在夏季用气低谷期间可以在分类销售气价基础上向下浮动。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价格部门将加强天然气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价格秩序。本市各相关单位将加强天然气供应的协调,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天然气供应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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