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经济政策预调微调 上海成为税改试验田
[ 来源:中国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1/10/27   ]

    中新社北京10月26日电 (记者 赵建华)继中国总理温家宝表示对宏观经济政策“适时适度”“预调微调”之后,26日中国宣布对自己的“大税种”——增值税制度进行改革试点。

  当天,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在经济发达的上海,中国将先在该市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开展试点,条件成熟时可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进行试点。同时,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

  作出上述决定的前一天,温家宝在天津主持召开天津、内蒙古、江苏、山东四省(区、市)经济形势座谈会时表示,要把握好宏观经济政策的力度、节奏和重点,适时适度进行预调微调。对于财税政策,温家宝称,“要完善财税政策,大力推进结构性减税。”

  中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26日接受采访时表示,明年推行增值税改革试点,可以理解为对温家宝在天津表态的“呼应”。它也是中国完善税收制度的重要一步。新增两档增值税低税率,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可以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降低税负。

  刘尚希解释说,营业税容易面临重复征税的问题,但增值税不会。比如在物流行业,如果运输和仓储业务分开,分属不同的法人,运输和仓储环节就都要征收营业税。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既可以避免重复征税,又有利于产业分工更加细化,推动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目前,中国的营业税税率从3%到20%不等,其中交通运输业的营业税率为3%,而改革后的增值税税率最低为6%。对此,刘尚希解释说,虽然营业税的税率低、增值税的税率高,但两者的应征税额不同。营业税对全部价款的全额征收税金,增值税只对增值部分征收税金。最终算下来,营业税的税负不一定低。

  对于此次税改产生的减税效应,刘尚希表示,因为需要大量的基础数据,尚难提供具体的测算值。

  增值税是中国的大税种,占全部税收的比重远远超过营业税。中国财政部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到9月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71292.18亿元人民币。其中,国内增值税完成18198.68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25.5%。同期,营业税完成10365.63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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