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上海市关于开展2008年市政公路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
|
[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网 更新时间:2008/6/19 ] |
|
市政、公路、燃气行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3号)和《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08]12号)的要求,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推进“隐患治理年”各项措施的落实,按照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总工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的部署,今年6月,市政公路燃气行业与全市、全国继续同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宣传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突出“大安全”宣传理念、突出“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活动主题、突出“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弘扬安全文化,落实隐患治理的各项措施,为推进市政公路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2008年6月1日至30日 活动主题: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三、组织机构 上海市市政公路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设在市市政局建运处。上海市市政公路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相关的宣传活动。各行业各系统应明确专门机构、部门和专人负责。 四、主要活动内容 (一)在市安委办工作平台上,市市政局会同市有关政府监管部门,组成4个联合督查组,对区县、重大市政工程、城市燃气、市政公路设施交通安全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二)市市政局会同市安监局合作开展新颁发的《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的宣贯活动。 (三)市市政局会同市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组织开展交通运输部新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交质监发[2008]52号)的宣贯活动。 (四)市市政局依托市政培训中心组织开展市政工程一线操作人员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新编教材的专家评审和教育培训活动。 (五)市市政局会同市市管处继续组织开展《城市道路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的宣贯活动。 (六)市市政局会同市公路处继续开展《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及实施细则》的宣贯活动。 (七)市市政局会同局重大处组织实施重大市政工程交叉施工点风险管理的推进工作。 (八)市市政局会同市政公路工程行业协会安全专业委员会继续组织开展以《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手册》为基本教材的现场安全监控员的教育培训活动。 (九)市市政局会同市市管处、市公路处组织开展《上海市市政公路养护维修企业安全城信档案制度》建立与实施的宣贯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各行业(专业)监管单位、各系统、各区县要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紧密结合“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的再落实。要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采用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宣教形式,弘扬安全文化,树立安全理念。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要与“迎奥运、保安全”工作相结合,与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相结合,与“安康杯”竞赛活动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相结合。各单位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人员、经费、措施”三落实,“创新、务实、效果”三提高。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及时向市市政局建运处反馈活动信息(联系人:韦敏传真:63057407)。活动结束以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并于7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局建运处。 特此通知。
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
|
|
【顶部】【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