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恢复办理液化气钢瓶置换
[ 来源:乌鲁木齐在线    更新时间:2008/6/23   ]
    从6月20日起至6月30日,持有2007年液化气供气证以及旧钢瓶的居民用户,可去新疆燃气集团所属各液化气站点办理钢瓶置换。
    6月19日,记者从新疆燃气集团了解到,5月期间因铁路运输紧张,新钢瓶无法及时到位,一度暂停办理的液化气钢瓶置换业务于6月20日起恢复办理,置换工作延续到6月30日。
    本次置换范围是持有2007年液化气供气证以及旧钢瓶的居民用户。届时,请符合条件的用户携带2007年液化气供气证、有效证件以及旧钢瓶前往新疆燃气集团所属各液化气站点办理相关手续,过期将停止受理。用户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6517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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