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液化气价格不准上调
[ 来源:广州日报    更新时间:2008/6/30   ]
   6月26日,从东莞市物价局获悉,成品油提价后,与市民生活相关的铁路、公交、出租车、液化气等价格将保持稳定。
  根据相关规定,成品油调价后,铁路客运、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出租车、液化气、天然气价格不准上调。根据要求,将对农业、林业、渔业、出租车、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水路客运以及部分困难群众和公益性行业进行补贴,尽快下发补贴资金。
  东莞市物价局相关人员表示,物价部门将加强对成品油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严禁不合理涨价和搭车涨价,打击囤积居奇的行为,市民若发现有违规行为,可拨打“12358”进行投诉。
 上一篇文章: 洛阳市对液化气进行临时价格干预
 下一篇文章: 江西省宜春中心城区全面改换天然气
顶部】【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信息
  中石油最大炼化项目事… 
  教育考试制度改革方案… 
  外交部回应核弹头数量… 
  神十本月中旬择机发射… 
  李克强应约同欧盟委员… 
  6000家机构承诺不接受… 
  广西将正式施行艾滋病… 
  北京人力社保局:建议… 
供应信息
求购信息
如果您需要我请点我... QQ:630654366
返回首页联系我们会员注册会员登录会员服务回到顶部
皖ICP备05013160号
网络实名:燃气表网 通用网址:燃气表网
服务电话:0551-3448670 传真:0551-3448670 手机:13966768269 E-mail:gmeter@126.com
(C)版权所有:燃气表网 网址:www.gmeter.cn  www.gmeter.com.cn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0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