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气实行阶梯价,每立方米最少涨0.35元
对居民基本生活用气新增购气成本采取由燃气企业承担39%、商业用户承担12%,其他由居民用户承担的办法,并据此确定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根据以上对居民基本生活用气和居民采暖用气新增购气成本的分担比例测算,建议:
(1)建立居民用气销售基准价格:由现行的1.6元/立方米调整为1.95元/立方米;建立阶梯用气量价格:每户月用气量在50立方米及以下的,适用1.95元/立方米的基准价;每户月用气量超出50立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2.5元/立方米的阶梯价。
学校教学和学生炊事、生活热水用气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按照民用气价格收费)。
学校采暖类用气2.5元/立方米。
(2)商业用气价格:由现行的2.4元/立方米调整为2.8元/立方米。
(3)工业及鼓励类服务业用气价格:暂不调整,仍按2.5元/立方米执行。
■方案二:
居民用气每立方米涨5角,申请建立气价联动机制
(1)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现行的1.6元/立方米调整为2.1元/立方米;学校用气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按照民用气价格收费)。
(2)商业用气价格:由现行的2.4元/立方米调整为2.8元/立方米。
(3)工业及鼓励类服务业用气价格:暂不调整,仍按2.5元/立方米执行。
此外,郑州燃气在这一提价方案中申请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同向联动机制,也就是要求郑州市销售的天然气价格随着上游气价的变化而随时调整。
■算细账
方案一:户均每月多掏4.55元
方案二:户均每月多拿6.5元
在郑州燃气向郑州市物价局提交的申请提价方案中,郑州燃气表示,现行1.6元/立方米的民用气价是2000年确定的,当年郑州市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935元,2007年则达到14084元,以每户3人计算,2000年户均月可支配收入为1484元,2007年为3521元。按户均用气量13立方米/月计算,2000年和2007年的天然气消费月支出为20.8元,分别占户均可支配收入的1.4%和0.59%。
郑州燃气称,按照方案一计算,1.95元/立方米的民用气价,户均燃气消费月支出为25.35元,比调价前增加4.55元。按方案二,2.1元/立方米的民用气价,户均燃气消费月支出为27.3元,比调价前增加6.5元。
在对燃气企业影响方面,郑州燃气表示:按方案一测算:民用气销售可弥补新增购气成本5096万元,学校用气销售可弥补新增购气成本450万元,占居民及学校用气新增购气成本1.253亿元的44%;商业用气销售可弥补新增成本9427万元,不但可弥补其全部新增购气成本7897万元,还可弥补民用新增购气成本1530万元;合计弥补新增购气成本14973万元,占2008年全部新增购气成本的66.63%。
郑州燃气称,按照方案二测算:民用气销售可弥补新增购气成本7280万元,学校用气销售可弥补新增购气成本900万元,占居民及学校用气新增购气成本1.253亿元的65%;商业用气销售可弥补新增购气成本9427万元,不但可弥补其全部新增购气成本7897万元,还可弥补民用气新增购气成本1530万元;合计弥补新增购气成本17607万元,占2008年全部新增购气成本的7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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