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关查明,2002年2月至2007年7月以来,桥梁公司、万家公司利用求职登记、公司招聘、劳务输出、委托招工、代办出国等手段进行诈骗作案,涉及受骗群众9506人,诈骗金额366万元。受害人涉及陕西和北京、山东、广东等省内外应招群众及用工单位。
罪恶累累为害社会
郭万春将犯罪所得作为“资本”进行“再投资”。2005年3月,郭万春在桥梁公司以典当为名,挂牌公开放高利贷,当年7月被公安部门查处取缔。2006年12月底,郭万春虚报注册资本成立天龙公司后,租赁了西凤宾馆六楼房屋,投资100余万元装修天龙公司和温莎城堡茶楼,为其放高利贷和赌博活动提供场所。
郭万春以5%-30%的月利率和逾期日罚款10%的标准放贷于借款人,并提前扣息,逾期后又将利息、罚款变成本金,强迫借贷人重新出具借据进行公证。
从已查证的58起高利贷中,其约定贷款金额达1100多万元,从中非法获利500多万元,还持有债务人借据金额1500多万元。
郭万春及天龙公司为追讨高利贷,还专门成立了以被告人张建国、马龙新、陈利勇、周永红等人为主的专业讨债队伍。对重点债务人和在讨债中遇到困难时,采取登门谈话、威胁、殴打,甚至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聚众追讨。或者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公证文书为依据,借用法律手段申请强制执行,致使11名债务人有家不能归、7人企业倒闭、5人被非法拘禁、2人离婚、2人受伤;并占有、变卖、过户债务人房产7套、车辆5辆。部分债务人因此倾家荡产、妻离子散、背井离乡。
曾两次向郭万春借20%利率贷款的乔典伟,后因还不起钱夫妻离家出走。郭万春并没有罢休,他又用60万元帮助乔典伟偿还其他债务,让乔典伟岳父潘浸存写下100万元的高利贷借据。事后因潘还不起钱,不得不将两处房产过户给郭万春,老人的小轿车和房产最终也因还高利贷而归郭万春所有,一家人只能租房过日子。
郭万春还在汉中设赌场从中抽头渔利。2007年2月1日,郭万春的温莎城堡茶楼未办理登记即正式营业,他以茶艺、棋牌、简餐等经营项目为掩护,设置棋牌室10间,购置全自动麻将机9台、能控制输赢的遥控麻将机1台,以打麻将、打扑克等方式聚众赌博抽头渔利。
另外,犯罪团伙成员张建国在汉台经营砖厂时,从汉中市汉台区警安公司购得电发火钢珠枪1支及子弹5发,用于砖厂安全维护。后来枪和子弹被带回公司保管,成为他们讨债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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