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在路边炸油条下馄饨
除了不准坐吃,《管理办法》对卖油炸食品及面条、馄饨的摊点也提出要求:应入室经营。“油条是很香,可是油烟也不得了,住在早餐点附近的居民就吃不消,意见很大;要求面条、馄饨入室卖是考虑到卫生状况。路边灰尘、尾气那么严重,而且这些是有上、下水的,在路边摆摊也很脏。”对此,市容局相关人士解释道。
“开什么玩笑?我在新街口卖早点,下馄饨、面条,要是非要租门面房,这房租能赚回来吗?”郑先生夫妻俩都是下岗工人,他们利用紧挨着新街口的地缘优势,在巷子里设了个早点摊,卖茶叶蛋、面条、馄饨,一家的温饱不成问题。可是这条规定一出,他就为难了,“叫我到哪儿找个‘室’去入啊?租房卖早点,这成本多高啊。”他试探着问记者:“难不成在路边就真的不给摆了?”
市容局有关人士说,管理办法从明年1月1日开始施行,但是考虑到实际情况和早餐经营人员的具体困难,执法中不可能一步到位,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但规定的条款都是必须达到的目标,这一点不会含糊。
卖早点也要“亮证”上岗
《管理办法》还规定,今后的早餐点将会控制数量、合理布局,由各个区进行调研,在既不影响交通、又有人气的地方布点,早餐点也会像报亭一样,固定一个位置,而且设施由各区统一制作或者提供样式监制,不能使用板车、三轮车和煤炉等,要统一使用液化气瓶。早餐点到上午8:30收摊,法定节假日和每年11月1日到次年2月底可以延迟到早上9点。
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推个车子上街卖早点,经营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临时占道经营许可证,“亮证”经营,“两证”不全的,不能上路经营,否则属违规占道,有关部门会进行取缔。早餐点的经营人员将优先安排本市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人员,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早餐车也不能出租或者转包,违规出租或转包的取消经营资格。
快报记者 陈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