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液化气自管户交押金更换钢瓶
[ 来源:北京青年报    更新时间:2009/1/4   ]
    家住北京市海淀区香山街道的龚先生日前在前往液化气供应站更换2009年钢瓶使用登记证时,被要求交纳200元的钢瓶押金,对此龚先生表示质疑,而供应站的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北京市液化石油气公司对液化气自管用户制定的新政策。
  龚先生说,已经使用液化气多年,却从未听说过“钢瓶押金”这项费用。“此外,押金的收据上不写退还押金的日期,而自己家会一直使用液化气。”
  香山液化气供应站负责人张先生1月3日向记者出示了北京市液化石油气公司的通知,通知的第三页明确写有钢瓶押金的费用。张先生介绍,2009年市液化石油气公司将在全市采用新的带有陶瓷条码的钢瓶,为用户进行置换。张先生强调,此规定只适用于液化气的自管用户,用户不缴纳押金就不能办理2009年的钢瓶使用证,也就无法购买平价气。当用户不再使用液化气,将钢瓶和登记证退回,即可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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