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即可投保 新燃气险保障提高
[ 来源:北京商报    更新时间:2009/12/2   ]

  9月中旬,李女士在家洗澡时发生煤气泄漏,主要是由于燃气热水器与煤气接口处出现老化现象。李女士昏厥后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整个治疗和住院费用花去1.2万余元。李女士的家人想起了年初投保的燃气保险,申请理赔后很快得到相应赔付,减轻了医疗费用的压力。

  随着冬日来临,低温暴冻、管道老化使得市民在使用燃气时增加了不少风险,燃气易燃、易爆、易中毒等特性,也使得安全用气的问题越来越突出。燃气保险作为一种风险保障的方式,已经越来越为市民所接受。该险种自2000年开办以来,每年有 100 多万户家庭投保,仅人身意外险这一块,平均每年就有40 人因煤气中毒身故获得保险赔偿。

  笔者从燃气保险的承保方国寿(601628,股吧)上海市分公司和国寿财险上海市分公司获悉,2010年的燃气保险缴费已经启动,保障额度较以往有大幅提高:人身意外伤害保额从12万元/户提高到30万元/户,意外医疗从3万元/户提高到6万元/户,财产保障从4.5万元/户提高到10万元/户,调整幅度较为明显。

  此外,保险责任范围也相应扩大,增加了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保险责任,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燃气险保费也相应提高,由原来的10元增加为的20元。

  随着电子服务的快速发展,许多市民不再只通过邮局来缴纳燃气费用,而是通过便利店和网上银行自动代扣的方式。燃气保险的投保渠道也顺势改进———早前缴纳燃气保险必须前往邮局缴纳并盖章,如今市民在收到燃气帐单上附联的燃气保险凭证后,可在各便利店、邮局等与煤气费一并缴付。对于办理银行自动代扣公用事业费的市民,可在燃气公司所属办事处投保缴费。新安装燃气的市民可在燃气新装户受理点办理投保缴费。

  值得注意的是,燃气保险并没有专门的保险合同,附在煤气收费单上的保险凭证等效于正式的保险合同,因此市民选择投保缴费后一定要妥善保管保险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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