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用气量按1.45元/立方米计费
配合落实省发改委关于调整兰州市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兰州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于11月15日发布公告,决定于当日起对全市居民非IC卡燃气表进行上门查抄,务请广大客户留人配合,并在抄表后及时缴纳气费。并明确:本次抄表用气量按1.45元/立方米结算气费,客户逾期未缴费,需支付滞纳金,逾期抄见用气量按1.70元/立方米收缴气费;在此期间,用户如有疑问,请到辖区各服务站或拨打24小时蓝焰服务热线96777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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