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下午,河南省城市民用管道天然气输配价格调整听证会在郑州举行,40名听证会参加人对听证方案进行了讨论,18名旁听人、河南省发改委5名听证人和部分列席人员参加听证会。
此次听证会讨论的内容主要有:一是论证民用管道天然气输配价格;二是建立民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三是实行阶梯气价;四是讨论民用气调价的原则。
观点一:调价要充分考虑消费者承受能力。多数听证会参加人表示,河南省天然气价格调整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行的,适当调整河南省天然气价格可以理解和接受,但调整天然气价格一定要充分考虑广大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尽可能降低天然气调价对居民尤其是低收入群体家庭的影响。
观点二:设置阶梯气价应充分考虑特殊情况。对于实行阶梯气价,多数听证会参加人表示,方案体现了用价格杠杆调节用气需求和公平负担原则。但居民冬季使用燃气壁挂炉取暖是因为居住地没有实行集中供暖,因此,阶梯气价的级差要适当考虑这部分用户的特殊情况。
观点三:上游涨价部分不能全部让百姓承担。听证会参加人表示,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是必要的,但不能简单地按照联动公式中出厂价格与销售价格同步、同方向调整。上游涨价部分,不能全部让老百姓承担,应该让用气企业负担一些,燃气企业消化一些,以减轻民用气的涨价压力。
河南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充分考虑听证会的意见,对价格调整方案进行完善,按程序审批后,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