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应采取集中供热方式供暖。锅炉房供热出口、热力站换热器的二次水出口以及各楼栋供热入口均应配置热量计量装置。户内应分室(户)设置温控装置,并应设置分户热量计量或分配装置。
2.0.15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土壤源热泵、地下水源热泵、污水源热泵技术,并应充分考虑冷热量平衡及对环境的影响。
2.0.16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应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并优先使用集中式太阳能热水系统。两限房提倡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当太阳能热水系统不能完全满足需求时,可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辅助技术系统相结合的方式。太阳能热水系统宜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和施工。
凡用集中式太阳能热水系统时应设分户计量装置。
2.0.17热水供应循环系统应采用支管或立管循环方式,减少热水系统的无效冷水量。
2.0.18水、电、气等应使用IC卡技术,实现计量付费一体化。
2.0.19设计时应遵循模数协调原则。
提倡采用工厂生产的标准规格的预制成品或部品,提高部品化率,减少现场加工材料所造成的浪费和污染。
2.0.20高层建筑应优先采用轻质高强材料,减小结构自重和材料用量。设计方案中应提高高强钢材使用率,降低钢材消耗量。
3、建筑施工及装饰装修
3.0.1贯彻落实有关绿色施工的标准、规范,采用科学先进的施工组织和施工技术,减少施工现场的垃圾排放和环境污染。
3.0.2墙体保温施工应采用北京市地方标准的外墙保温系统做法。
3.0.3推广利用工业废渣、粉煤灰、煤矸石生产的建筑砌块和各种水泥制品;提倡在混凝土工程中使用人工骨料和再生骨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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