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英案”有新进展
7名“资金掮客”被指控非法吸储
□通讯员 厉国智 本报驻金华记者 吴中平
早报讯 11月25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东阳“吴英案”又有新进展。林卫平等7名“资金掮客”在东阳市人民法院受审,7人均被指控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资金掮客”涉资数亿元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5年至2007年2月期间,林卫平采取书面或口头承诺还本付息的方式,以借款、投资、资金周转等名义,向71人和1家单位非法吸储86515万元,除归还部分本金和利息外,尚欠本金45367万余元,林将吸存资金高息放贷给吴英等人,共计52101万元。杨卫陵、杨卫江、杨志昂也采用同样方式,分别向31人非法吸收存款16567万元、向12人非法吸收存款7060万元、向9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635万元,3人均将吸存资金高息贷给吴英等人。
公诉机关还指控,在吴英、林卫平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过程中,徐玉兰、骆华梅、杨军在明知吴英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仍积极帮助非法吸收存款、帮助拿送本票、支付被吸存人员利息等,有的还从中收取介绍费数百万元,分别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765万元、10750万元、1135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林卫平等7人的行为扰乱国家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其中杨卫江、骆华梅是累犯,但骆华梅归案后有重大立功表现,林卫平、杨卫陵、杨军归案后有立功表现,请求法庭依法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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