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投资者和投资行为的首要的目标是在避免投资风险的同时,追逐最大的经济利益、实现最大投资回报。就中国特别是北京的燃气行业和市场而言,巨大的投资规模和广阔的市场前景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在判断投资风险、回报的方面存在着一系列的不确定因素,使得投资者望而却步,燃气企业难以进入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在鼓励市场化运作的今天,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以达到改变目前的投融资体制的目标:
(1)转变观念。过去燃气被当作公共商品,由政府定价。而政府在制定价格时多考虑的是政治因素、社会安定因素和社会公益性,忽略了它的商品性,背离了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由于燃气供应对于用户来说能够排他地、独占性地拥有燃气产品和服务,并能进行有效的计量,因此转变观念,将燃气作为商品来经营,是改革燃气企业投融资体制的关键。
(2)提高公用基础设施行业的基准收益率。提高基准收益率才能吸引国外资本和社会资本投资到燃气行业,才能实现股权多元化的根本性改变。当然基准收益率必须在监管部门的监管之下,相对于其它能源形式具有竞争性,不得使燃气企业形成超额垄断利润。
(3)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燃气价格体制以及相应监管制度,根据燃气经营的完全成本和燃气供需关系来确定公平和合理的价格体系。制定价格上限,在监管的资本收益率水平上,由燃气企业根据不同用户类型不同的价格弹性,给与不同用户差别定价的自主权。
(4)在某一区域内给与燃气企业完整的独家专营权。燃气行业边际成本持续低于平均成本,必须达到规模后才能盈利,因此扩大企业的销售量是提高其效率的最佳途径。而如果没有专营权的保护,大量基础设施投资所对应的潜在销售量就会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使得投资者的信心降低。而一旦出现同一区域内多家经营的局面,将会出现投资效率低,公共利益失衡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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