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管道天然气正式销售价格听证会举行
[ 来源:深圳特区报    更新时间:2008/10/18   ]

    赞成适当调价方 涨幅能接受
    声音一:低价气足够供应居民及学校公福用户,建议采用方案一。
    代表张春雷对于提交的两套调价方案,倾向于方案一,因为从燃气集团与大鹏液化天然气公司25年的采购合同可以看出,在未来4年里,它的采购量逐年增大,随后的4个合同年的合同供应量将以环比13%以上的幅度增长,而管道销量年均增长11.68%,这说明广东大鹏天然气公司所供应的天然气量还是可以满足居民及学校、公福用户需要的,而且还可能有富余的低价气满足工商用户的需要。
    声音二:居民用气涨幅不是很大,方案一能接受。
    媒体代表程连红认为,天然气定价要考虑各方面的利益;从公平、公正、维护企业发展角度来说,我认为居民用气涨幅不是很大,方案一能接受。但是我觉得工业企业、商业企业的有点高,因为商业企业直接面对的也是消费者,如果价格定得太高的话,可能最后成本也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最后加重负担的还是消费者。所以建议在定方案时,工商业企业的价格还是要本着既要促进深圳经济和谐发展,也要维护消费者和经营企业的利益,公平、公正的定价。
    声音三:居民用气价基本维持不变,工商业用气适当调整。
    代表朱大华指出,与国内其他一些城市相比,深圳市管道天然气的销售价格处于偏上的水平,因此,深圳市管道天然气正式销售价格应以试行价格为基础,居民用气价格基本维持不变,工商用户的用气价格在合理分摊配气费用和利润基础上适当调整,但上调幅度不宜过大。
    声音四:调价对市民生活开支影响不是很大。
    代表李诗文表示,目前,深圳的定价不是最高的,全国使用管道气的城市很大一部分管道设施由政府投资,并且政府有补贴,同时还向用户收取开户费,深圳主要管网由企业投资,并且开户费从2006年就停止收了。此外,调价以后对市民生活没有很大影响。按照每户平均每月使用18立方米计算,按照方案二,月平均支出是69.48元,较原来的液化石油气少支出46.64%,比天然气试行价也就高出6.48元。
    代表卢峥支持方案二,她谈到,方案二是在保证居民和学校、公福用户能够享受较低的价格,维护社会的安定,同时又能反映国家在很多时候提倡的需要全民具有节能减排的意识,使得资源得以有效的利用。
    听证会上,听证代表还对如何完善价格联动机制、作价公式,还有防止过度投资及税收计算里面的不合理等问题,提出了很多合理性的建议。
    链接
    市燃气集团调价方案

    方案一
    (1)居民及学校、公福用户
    所使用天然气全部为广东大鹏公司照付不议合同气。居民及学校、公福用户综合销售价格为3.8344元/立方米;按居民及学校、公福用户的供气量比重88%:12%、比价1:1.1计算,居民及学校用户销售价格为3.79元/立方米,公福用户销售价格为4.17元/立方米。
    (2)工商业用户
    所使用天然气为现货市场高价天然气和扣除居民及学校、公福用户按95%比例使用后剩余的广东大鹏公司照付不议合同气。工商业用户销售价格(中准价)为5.42元/立方米(含税),上浮5%的最高限价为5.69元/立方米(含税)。
    方案二
    (1)居民及学校、公福用户
    所使用天然气为95%的广东大鹏公司照付不议合同气和5%的现货市场高价天然气。居民及学校、公福用户综合销售价格为3.9101元/立方米;按居民及学校、公福用户的供气量比重88%:12%、比价1:1.1计算,居民及学校用户销售价格为3.86元/立方米,公福用户销售价格为4.25元/立方米。
    (2)工商业用户
    所使用天然气全部为现货市场高价天然气。工商业用户销售价格(中准价)为5.57元/立方米(含税),上浮5%的最高限价为5.85元/立方米(含税)。
    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和定价公式:天然气销售价格由天然气采购成本、配气费用、利润和税金四部分组成,实行天然气销售价格与采购成本相联动的定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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